在扣税凭证严查的今天,如果没有发票就说明企业没有了扣税的依据了,所以索要发票成为企业在经营中的重点内容,但是很多尤其体现在房屋租赁方面,很多时候租赁私人的房屋是没有发票的,那么账目改如何做?
青岛中文财税为您解答
公司经营中,租赁经营场所是一个重要的环节,承租方在与出租房签订租赁合同时,出租方大部分是个人,而公司也不在少数。出租方去税务局代代开发票不愿意承担税点,而承租方老板也不愿意自己承担税点,所以一直挂账中,这该如何处理呢?
如出租方是公司,在签订合同时就发票问题会比较好的沟通,但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时,对方往往没有开具租赁发票的意识,特别是承租方公账打款给出租方,出租方只提供收据,不提供发票,给承租方的账务处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
出租方只能提供收据,不提供增值税发票。没增值税发票是一样可以账务处理的,只是不能税前扣除,在每年年初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,需要进行调整,把不能税前扣除部分调出。
所以,一直挂账没有增值税发票,做不了账务处理。不是长远之计,还是在签订租领合同前,双方要协商一致,承租方一定要求出租方开具租赁发票,不要为了少花税点的钱,而逃了国家的税,不索取增值税发票风险大,不要因小失大。也要跟老板讲明白,出租方不开增值税租赁发票还是要承租方承担税款的。